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一罗远梅
18090160227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婚姻动态
同居关系
同居纠纷
财产分割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同居关系
同居纠纷
财产分割
婚姻纠纷
婚姻财产
婚前教育
婚姻调查取证
夫妻债务
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
婚姻法律文书
婚姻法规
最新文章
离婚后前转移财产如何认定
分居多久后可自动解除婚姻
假成人高考报名网站诱导考
9月21日25日,香坊部
哈市中小企业突破16万户
建设“智能公交” 倡导“
香坊区全面启动农村集体土
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措并举集
财产分割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
2018年1月16日
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 网www.fabang.com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文章来源:
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律师:
罗远梅
[四川]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09016022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ebzslhls.cn/news/view.asp?id=903743542268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一方的专用物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财
离婚财产的有关分配制度
相关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25
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