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一罗远梅
18090160227
婚姻动态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男方有房才嫁”与势利无关

  据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等近日联合发布的《2010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七成受访女性认为男性须有房才嫁,“无房结婚免谈”。在择偶标准方面,女性追求经济实力,男性追求外貌;在伴侣职业方面,男公务员、女教师人气最高。

  这项调查历时一年、覆盖全国31个省市,加上调查机构的权威性,足以证明调查结果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和可信度。也正因为此,这引发了网友的强烈抨击,矛头大多指向当下女性的势利。

  按网友们的逻辑,7成女性认为“男方有房才嫁”就是势利,那么,怎样才算不势利难道女性结婚后像流浪汉一样居无定所,漂泊不定才算“真爱”在我看来,这样的婚姻观本身就有问题。

  什么是婚姻社会学认为是一种契约形式,拿民间俗语说,也即“搭伙过日子”。这就决定了婚姻与家庭的要义在于“稳定存在”与“责任履行”,而众多网友却用恋爱的标准,如浪漫、纯情等等来衡量婚姻家庭的建立,错误的坐标必然导致错误的结果,

  7成女性认为“男方有房才嫁”是正常心智的表现,这并非当下女性独有的婚姻价值观,古今中外大概都如此,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比如我国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女性视工人为首选结婚对象,七十年代换为军人,而八十年代知识分子很是吃香了一阵——女性渴望拥有比较稳定与体面的婚姻生活,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可非议的,它算不上高尚,但无论如何也不可归之为道德品质上的不堪。

  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求安全感,生理、心理和社会层面的安全感,7成女性认为“男方有房才嫁”,无疑是在寻求一种她们作为女人所需要的安全感。在男权依然盛行的当下社会,这样的探讨才有意义:作为“掌控者”的男性,怎样才能让准备与之组成家庭的她享受一份依托在房子之上的安全感这可是男人身为男人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


文章来源: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律师:罗远梅[四川]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09016022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ebzslhls.cn/news/view.asp?id=878736974250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