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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保险金能否作为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26年2月22日 南宁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保险金能否作为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益原则上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保费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如保险金),除非有证据表明投保时双方已明确约定该保险利益归某一方所有,否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比如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受益人指定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最终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赠与合同能否排除配偶财产权利?

在处理赠与合同能否排除配偶财产权利的问题时,需要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在没有得到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一方单独将共同财产通过赠与合同形式转移给第三人,可能会损害到另一方(即配偶)对于该部分共有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赠与的是个人特有财产,则不涉及侵犯配偶财产权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保险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键在于确定保险资金来源及是否存在相关特别约定。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律师:广西定捷律师事务所 [广西]

广西定捷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南宁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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