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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借款 离婚债务个人偿还的案例

   婚后借款 离婚债务个人偿还的案例

   周某因在外借款用于个人消费,5月30日在与妻子离婚时,被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其个人偿还债务。


     周某与妻子感情一向很好,但近年来,随着儿子的长大和家庭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周某经不住外界诱惑,经常出入酒馆等娱乐场所,不仅自己的工资收入不用于家庭生活,对儿子抚养漠不关心,还瞒着妻子在外借款2.7万元用于个人挥霍。由于对周某的行为实在无法忍受,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法庭上,周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妻子与其平分债务2.7万元。


     法院认为,周某因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其在外借款确系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应认定为个人债务,遂在准予离婚的同时,判决周某在外借款由其个人偿还。


文章来源: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律师:罗远梅[四川]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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