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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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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错电话与有夫之妇相识以夫妻名义同居

     
    本报讯 有夫之妇接到一名男子打错的电话后,两人竟从此相识,不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9月7日,綦江法院认定两人均犯重婚罪。

    法院查明,去年3月初的一天,綦江县赶水镇农民彭某在家中接到了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双方知道电话打错后,并没有立即挂断电话,而是聊了起来。后来,两人通过电话谈起了恋爱。打错电话的人叫赵某,綦江县东溪镇农民,今年40岁,未婚;彭某25岁,已婚并

  有一3岁大的儿子。

    同年3月8日,彭某只身来到赵的家中,当时赵某还在深圳。第三天,赵某从深圳赶回綦江,从此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4月中旬,彭某的丈夫找到赵家,但彭拒绝回家。此后,彭的丈夫几次把彭硬拖了回去,但彭随即又回到赵的身边。

    今年6月,彭某与赵某共同生育一女孩。7月,彭的丈夫向公安机关告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明知彭某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彭某有配偶而与赵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均已构成重婚罪,遂判处赵拘役3个月,彭拘役6个月。鉴于彭刚生育小孩,法院同时决定对彭某监外执行。

    通讯员杜云发2006年09月09日重庆晚报


文章来源: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律师:罗远梅[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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