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一罗远梅
18090160227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婚姻动态
同居关系
同居纠纷
财产分割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同居关系
同居纠纷
财产分割
婚姻纠纷
婚姻财产
婚前教育
婚姻调查取证
夫妻债务
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
婚姻法律文书
婚姻法规
最新文章
假成人高考报名网站诱导考
9月21日25日,香坊部
哈市中小企业突破16万户
建设“智能公交” 倡导“
香坊区全面启动农村集体土
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措并举集
阿城区杨树镇编印系列学习
什么情况构成重婚?它与非
夫妻债务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哪些?
2015年4月8日
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文章来源:
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律师:
罗远梅
[四川]
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09016022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ebzslhls.cn/news/view.asp?id=815062790564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夫妻离婚前债务双方偿还
离婚误区之十四:离婚可逃避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界限
婚前个人债务谁来偿还?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
相关文章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24
泸州离婚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